来源:唐山市 发布时间:2020-10-16 09:12
唐山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冀交运[2020] 190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运 [2020] 36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切实做好营运柴油货车污染管控,推动绿色货运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疏堵结合、合理引导、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以深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为主线,以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推进车辆结构升级,推动绿色货运发展,大幅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淘汰工作的主体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合力完成我市淘汰31941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总体目标,2020年10月底前要完成淘汰任务的70%、 即22359辆以上,力争2020 .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目标。
二、主要任务
本方案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范围为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机动车行驶证注册住址在唐山市辖区内,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构。成立唐山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闫泽利、李贵富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详见附件1)。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设立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办公室,谋划统筹工作,细化任务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淘汰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抓好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一协调调度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统筹.上报全市淘汰工作进展和相关数据,配合公安部门制定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严格营运证年审。
公安部门:负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信息查询统计、报废车辆档案注销、淘汰车辆的监销手续审核工作,制定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对违反禁限行措施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严格安检标准,对外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转入、过户实行严格检验和手续审核。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淘汰车辆排放阶段标准审核,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严格环保检验。
商务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全市回收拆解企业已报废车辆回收信息,指导回收企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建立回收台账。
财政部门:负责出台我市奖补政策和奖补资金安排、发放、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省直管县的财政补贴相关工作由相关县(市)直接与省财政对接。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淘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注销及信息查询统计。
(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淘汰工作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谋划,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淘汰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制定奖补政策,落实资金安排。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于10月14日前将辖区核实后的车辆数据和淘汰工作方案报送市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工作专报、周报制度,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作专报,每周一报送上周工作周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工作专班),按要求报送专报及周报,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市工作专班。市工作专班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 0315-2200082, 邮箱:hgcygk@163.com.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在国发[2018]22号文件印发(2018年6月27日)后经拆解公司拆解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经公安部门核实,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
2.经公安部门核实,车辆所有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的。
3.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等)。
(二)补贴资金来源及标准。根据省定奖补政策,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为单车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每车4000元,省财政直管县由县(市)本级财政补贴每车6000元。各区(含开发区、管理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即:市级财政补贴每车3000元,区级财政补贴每车3000元。财政部国家补贴标准下拨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淘汰车辆须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方可申领补贴资金;对于行驶证标明为营运车辆但没有《道路运输证》的,经公安部门确认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作为淘汰报废证明。
四、补贴流程
(一)车辆报废。申领人将待报废的机动车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详见附件3)进行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详见附件4)。
(二)车辆注销。申领人携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至公
安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并由公安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详:见附件5)。
(三)道路运输证注销。申领人携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到辖区行政审批部门(如当地无行政审批部门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注销前将道路运输证复印留存)。
(四)补贴申请。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各县(市)区淘汰工作专班联合办公室专门窗口填写并提交《唐山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6)及其他申请所需携带材料(详见附件7)。
五、实施步骤
唐山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集中开展时间为: 2020 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的70%,即全市22359辆,力争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目标,2021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收尾工作。
(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淘汰工作机制,按照确定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数量,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淘汰工作台账、列明车辆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合理的奖励补贴政策,形成淘汰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报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备案。
(二)开展阶段(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底)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密切联动,通过综合施行限制使用、加强执法、经济补偿等措施加快淘汰工作,10月底前完成淘汰70%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任务,即22359辆(各县(市、区)具体车辆明细见附件2)。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限行措施,公示淘汰车辆及奖补金额信息,安全稳妥发放奖补资金,鼓励提前淘汰。市工作专班对开展淘汰工作情况全面核查,严肃处理弄虛作假、违规违纪问题。
(三)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底)。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的30%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即9582辆(各县(市、区)具体车辆明细见附件2)。2021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收尾工作。各县(市)区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开展全面总结,数据要详实准确,突出工作亮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为继续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打贏蓝天保卫战提供参考支撑。
六、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淘汰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2.注重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好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狠抓落实,建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淘汰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奖补资金发放和各县(市、区)淘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对虚报进度、瞒报问题或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依纪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4.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老旧柴油货车治理的重大意义,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督促车主自觉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要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提前研判稳定风险,妥善处理应对可能出现的行业稳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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